派出所里对犯人使用审讯椅是否违法?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需要看看它是什么样的椅子。如果它只是一把普通的椅子,它只是配备了设备,以防止被询问者的偏激行为或固定被询问者,这不是违法行为。但是,如果类似于古代的刑讯器具,则涉嫌刑讯逼供,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所谓犯人审讯椅,顾名思义,是指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监狱等部门用于协助完成审讯过程的专用工具。在现行法律中,没有关于审讯椅使用的规定,但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刑讯逼供、体罚、残害他人、殴打他人或煽动他人殴打他人。否则,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监察机关举报、起诉。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 《人民警察法》二十二条规定,人民警察不得有以下行为:(一)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行为,参加违法律行为。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、物品、住所或场所; (6)勒索、索取、收受贿赂; (7)殴打他人或煽动他人殴打他人; (8)非法处罚或收费; (9)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礼物; (10)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; (11)玩忽职守,不履行法定义务; (12)其他违法违纪行为。第四十六条人民或者组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监察机关举报、指控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。受理举报、指控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,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指控人。任何人不得对依法举报、指控的人民或者组织进行压制和报复。
微信扫一扫